上交所发布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——股份变动管理(2025年4月修订)》。其中提到配资股票,上市公司董事、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前配资股票,应当将其买卖计划以书面方式通知董事会秘书,董事会秘书应当核查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重大事项等进展情况,如该买卖行为可能违反法律法规、本所相关规定、公司章程和其所作承诺的,董事会秘书应当及时通知相关董事、高级管理人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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